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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計畫
(一)鑑定類別:音樂、美術及舞蹈,共3類。
(二)鑑定對象:114學年度設籍且就讀臺北市國民小學6年級、國民中學7年級學生。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115年3月9日(星期一)至3月13日(星期五),於本市國中小藝才班鑑定報名系統(https://tparttalent.tp.edu.tw)
(四)鑑定基準:詳如臺北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計畫
轉知本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美術及舞蹈)班新生暨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
一、報名資格(招生學校及各校名額請詳閱簡章):
(一)新生:限設籍本市之國民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
(二)轉學生:限設籍本市國民中學七年級、八年級學生。
(三)所有考生不得跨、降年級報考。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115年3月9日(星期一)0時至115年3月13日(星期五)16時止,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臺北市國中小藝才班暨藝才資優鑑定報名系統」(網址:https://tparttalent.tp.edu.tw)
詳如臺北市 115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舞蹈班新生暨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簡章彙編、臺北市 115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美術班新生暨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簡章彙編、臺北市 115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新生暨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簡章彙編
一、報名資格(招生學校及各校名額請詳閱簡章):(一)新生:限設籍本市之國民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二)轉學生:限設籍本市國民中學七年級、八年級學生。(三)所有考生不得跨、降年級報考。二、報名時間及方式:115年3月9日(星期一)0時至115年3月13日(星期五)16時止,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臺北市國中小藝才班暨藝才資優鑑定報名系統」(網址:https://tparttalent.tp.edu.tw)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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